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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蠻討厭自己超級敏感的個性,譬如說,你跟我借了課本卻摺到內頁,我會在意很久。
應該說是潔癖吧!換句話說假如我肯借你東西表示我信任你這個人。
不過有時候也不一定,像是,上課筆記或是講義之類的。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樣的經驗,明明跟那個人不熟,但是基於同學理由不好意思拒絕,所以來者不拒。
不會拒絕,應該說是怕拒絕會惹人厭。
說真得我蠻厭煩那種平常不鳥你,到了緊急時刻又像個哈巴狗似的跟你借東借西,借不到又立刻變臉色的人。
但是,你問現在的我是?
我想,我還是會屈服。還是會笑呵呵的雙手奉上。

我說,世界上最可怕的是人的思想。
你可以在腦袋瓜中殺死你討厭的人一千次一萬次卻還是會在他面前笑嘻嘻的稱兄道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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